在我們探索真理的過程中,一定會有很多提問(questions),這些提問會不會成為我們的問題(problems)呢,就看我們在尋找什麼?

如果我們的提問是在找麻煩,我們很快就能找到麻煩。人類的第一個麻煩就來自蛇在伊甸園中對夏娃的一個提問。(創世紀3:1:『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你們不可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一個短短的提問,就把女人引誘離開了神,使她心中對神產生了懷疑,進而造成了人類的大問題。如果看這篇文章的讀者是在找麻煩的話,你也許沒有必要往下讀,因為人間的麻煩已經夠多了。所以在提問之前要仔細想一想自己提問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以避免讓提問成為自己的問題。

如果讀者是誠心的尋求真理,願意探索宇宙中是否有一位真神,如果有,祂是誰?並且願意認識祂,那我們就極其樂意一同來探索。這篇文章並非包羅萬有、完美無瑕、終極完成。有許多其他書籍更深入地探討過同樣的疑問,是值得參考的。本文只是試圖用簡潔的回答,幫助讀者來到神和祂的話面前繼續尋求。

認識神最好的方法就是先接受神永遠的生命,再一邊看聖經,一邊禱告求問祂,求祂向我們啟示祂自己。我們尋找神,就必尋見,我們若向神叩門,祂必親自為我們開門(馬太福音7:7:『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我們求神祝福我們的探索,清潔我們的心,讓我們可以看見祂(馬太福音5:8:『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看見神』)。

(注:本篇文章中引用的聖經經節出自恢復本聖經。)


 

上篇(1-25問)

1.我為什麼要信神?

2.我信人是從猿猴進化來的,而不是被神創造的。

3.我要怎麼知道有神,怎麼證明神的存在?

4.為什麼你們能說耶穌基督就是世上唯一的神?

5.基督徒為何不包容其他的神?

6.信神是否一種心理作用,信則有,不信則無?

7.我怎麼接受神?

8.世界上各種宗教的教導都有自己的道理,最後殊途同歸,信哪一個都差不多,那就應該尊重彼此的信仰。

9.為什麼我們要信外國的神?

10.聖經中有很多神蹟,這似乎是違反科學,這是真實的麼?如果祂是神,為什麼不現在就顯個神蹟讓我們相信?

11.如果信基督是導人向善,那麼好人是否就不用信基督了?

12.我過得很好,為什麼還需要神?

13.我經常幫助人,生活也很充實,信耶穌豈不是多此一舉?

14.追求心靈平靜的方法很多,何必要作基督徒呢?

15.如果神是愛,為什麼還會讓地震海嘯之類的災難發生,造成這麼多傷亡呢?

16.是不是我信主,就會萬事順利?不信主,就會招神處罰?

17.為什麼基督徒還會遭遇不幸的事?

18.如果神是無所不能的,應該我要什麼,祂就給什麼。那為什麼我有時誠心禱告卻不靈驗?

19.我相信基督之後為什麼要受浸?

20.基督徒為什麼需要聚會?如果要句會,一定要去教堂嗎?

21.為什麼說《聖經》是神的話?

22.我看了聖經,但實在有很多地方沒法接受和認同,那我還能成為基督徒嗎?

23.我們為什麼要看聖經?

 

24.基督徒是不是一群現實世界裏的失敗者,想以信仰逃避現實?

25.基督徒傳福音是不是功利的想要得到,並為了更大的回報與榮耀?

 


1.我為什麼要信神?

人會因對神的認知與態度,而導致四種可能的生活:

       客

主觀

有神 無神

接受神

活在當下

聯於永恆

迷信度日

寄望來生

不接受神

忙碌一生

空手離世

爭競自強

弱肉強食

沒有神的人生:

創世記3: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取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有了神的人生:

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7:『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對你們的旨意。』

約翰福音6:35:『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永遠不餓;信入我的,必永遠不渴。』

箴言9:10:『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智慧的你,要選擇哪一種人生呢?


2.我信人是從猿猴進化來的,而不是被神創造的。

進化論僅限於解釋已經存在的生物如何進化的事實現象,但是,宇宙和生命必須先存在、先有,才能進化。讓我們嚴格地來看進化論的內容。

達爾文所提出的主要理論可總結為(1)基因會變異;(2)基因會遺傳,包括變異的部分;(3)自然選擇,適者生存。如果我們嚴謹地看進化論,就會發現它並不能說明宇宙如何從無變有地產生出無機分子,也不能證明無機分子如何的無序碰撞而產生出單細胞生物,更不能證明猿猴如何進化而演變成人的。因此就生命的起源與進化來看,聖經所明示神從無創造出萬有與達爾文試圖解釋已經存在的生物如何進化的理論是不矛盾的。

聖經一開始就明確啟示我們,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祂又按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人。聖經也啟示人有靈、魂、體三個部分。人有良心,靈性的部分。良心,靈性如何從細胞進化來呢?這是進化論不曾也不可能解釋的。

當然,每個人仍然有自由去選擇認祖歸宗於住在山野中,或被人關在籠中戲弄,或被人賣到實驗室被解剖的猿猴,但是,人也可以選擇去探索宇宙中是否有一位創造主。(實在說來,如果真有人相信自己是猿猴演變來的,卻有意的如此虐待自己的祖先,那他可真是個沒良心的「走獸」了)。

讓我們用人類獨有的良心去探索宇宙中是否有一位創造主。如有,祂是誰?而不迷信的接受無中生有的無機物或沒有良心的走獸作我們的祖宗。

創世記1:1: 『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

創世記1:27: 『神就按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人,乃是按著神的形像創造他;創造他們有男有女。』

約翰福音1:3:『萬物是藉著祂成的;凡已成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成的。』


3.我要怎麼知道有神,怎麼證明神的存在?

這是可以用非常科學的方法來驗證的。科學的步驟是:第一先有假設,第二用實驗去證明或推翻這個假設。雖然科學實驗絕少是第一次就成功的,但是假設若正確,實驗若認真、執著,一定會成功的。

現在請你先假設有神,再用最真誠的心作一個實驗,向神說:「神阿,如果你是真的,我願意接受你,請你向我證明你的真實,我願意認識你。」你若願意作這個實驗,神一定會給你答覆,親自啟示你祂的存在。基督徒都能見證他們作了這個實驗並且成功了。你若願意作這個實驗,你將毫無損失,反而會因此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寶藏:這位宇宙中獨一無二的真神,成為你的新生命、一生的倚靠和意義。

約翰福音1:12:『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馬太福音7:8:『因為凡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4.為什麼你們能說耶穌基督就是世上唯一的神?

自稱是神的應該有神性,並且是與眾不同、超凡的1

祂應該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超越時空2、自有永有的一位3

祂敢大膽地說4祂是一切的造物主,祂能說出宇宙的來源、宇宙的終極5,祂的預言無不應驗。

祂像光一樣非常奧秘,但絕不神秘6,7。祂願意公開地讓人接近祂、觀察祂、認識祂,與祂同行、同住,人卻研究不透祂, 因為祂說的話不是道理,是真理8

祂愛罪人,卻不與罪妥協9。祂願意將自己交給人察究,被人公開地從各個方面審查,人卻找不出祂有任何過錯,祂是完全無罪的一位10

祂不要跟隨祂的人給祂任何東西,因為祂雖然一無所有,卻能使跟隨祂的人一無所缺11

祂不要求跟隨祂的人服事祂,祂倒樂意服事他們12,因為祂愛人,願意為人捨己13

祂不尋求人擁護祂,祂反倒主動地拒絕人給祂任何的榮耀14

祂不是用祂的作為來改變社會,祂是用祂的生命來改變人性。接受祂生命的人能嘗到不朽15的滋味。

祂不要跟隨祂的人為祂賣命,祂反願意為他們付出自己的性命。祂更甘心的原諒16那些逼迫祂、譭謗祂、鄙視祂,將祂置於死地的人們。

祂能步入死亡再走出來,因為祂是永活的神17

人類歷史上只有耶穌基督符合以上所有的條件。

歷世歷代,跨文化跨地域,許許多多的人都說祂是神,祂也自稱是神,因為,惟有祂是神

祂愛我們,我們也可以愛祂!你願意認識並接受祂嗎?

1.以弗所書1:20-21:『就是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使祂從死人中復活,叫祂在諸天界裏,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以及一切受稱之名,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在內。』

2.希伯來書1:10-12:『…主阿,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諸天也是你手的工作;天地都要滅沒,你卻長存;一切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像外衣一樣捲起來,天地就像衣服一樣改變了;惟有你仍是一樣,你的年數也沒有窮盡。』

3.啟示錄 22:13:『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4.路加福音22:70:『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麼?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的對,我是。』

馬可福音14:61-62:『…大祭司又問祂說,你是那當受頌讚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

5.歌羅西書1:15-17:『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因為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在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都是在祂裏面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並為著祂造的;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在祂裏面得以維繫;』

6.約翰福音 1:4:『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7.約翰福音 1:9:『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要照亮每一個人。』

8.約翰福音 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9.希伯來書1:8-9:『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國的權杖是正直的權杖。你愛公義,恨惡不法;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歡樂的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夥」』

10.路加福音23:14-15:『就對他們說,你們把這人帶到我這裏,說祂是煽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祂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過,並沒有查出祂有甚麼該定罪的;就是希律也是如此,因為他把耶穌送回我們這裏來,可見祂沒有作過甚麼該死的事。』

11.哥林多後書 8: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12.約翰福音13:3-5:『耶穌…就起身離席,脫了外衣,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開始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13.馬太福音20: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14.約翰福音6:14-15:『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上來的申言者。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祂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15.彼得前書1:3-5:『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諸天之上的基業,就是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得著所預備,在末後的時期要顯現的救恩。』

16.路加福音 23:34:『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17.馬太福音28:5-6:『天使就對婦女說,不要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祂不在這裏,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


5.基督徒為何不包容其他的神?

在沒有認識並接受獨一的真神之前,人是非常喜歡造神的。有人把人手所捏的偶像當神,他們或肥或瘦,或美或醜,全由造神的工匠擺佈;有人把歌星、影星、政治人物當偶像來崇拜;也有人把說話有道理或能表現異能的人,封成神來敬拜,即便這些「神」從未自居為「神」;還有人把不可解釋的神奇力量當成神。

然而,人造出來的神就比人還小,就如造房子的人就比房子大, 因為他可以定奪房子的大小、樣式。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找一個比我們還小的神去拜呢? 

人所封的神都有他們的範圍、侷限。管發財的就不管生孩子,管生孩子的就不管讀書,管印度人的就不管義大利人,管義大利人的就不管泰國人,所以才需要那麼多的神,各有專長。為了維持表面的和平和勢力範圍,人造的神還需要互相包容、尊重,井水不犯河水。若要跨領域遊走,還需要人的允許、幫助,抬著迎來送去才行。

聖經早已指出人喜歡造神,並且人造的神和人造的城一樣多,樹木、石頭都可以作神,但是當危難來臨,這些人造神幫不了忙的時候,人們又會盲目地埋怨那位被離棄的真神為何不救人(耶利米書2:27-29)?

我們認真地思考一下,如果這些有特殊天份造神的人和那許多有異能人封的神都很神,那造了人與萬有的造物主不就更神了嗎?我們為什麼要去敬拜一個人封出來的神,而不去敬拜那位造了這些高人的真神呢? 

如果宇宙中真有一位神,祂究竟應該是怎樣的呢?神的定義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自有、永有、非受造、不能死、永恆的創造主,祂是一切的源頭。這樣的神一位就夠了,也只有一位。真神不是人造的,而是造了人的創造主。所有其他的神,都是人造出來的偶像。

正因為基督耶穌是唯一的神,所以基督徒只接受、敬拜這獨一的救主。就好像我們知道我們只有一位生母,所以我不會「包容」另一個人說她是我們的生母。這並不是說基督耶穌很「霸道」,而是因為基督耶穌是萬有唯一的源頭,除祂以外,沒有別神(歌羅西書1:16-17)。你願意離棄偶像,尋找造了你的真神嗎?神應許尋找的,就必尋見。

希伯來書3:3-4:『建設房屋的比房屋更尊貴,因為每一座房屋都是由人建設的,但建設萬有的乃是神。』

耶利米書1:10:『惟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王。......』

歌羅西書1:16-17:『因為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在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都是在祂裏面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並為著祂造的;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在祂裏面得以維繫;』

耶利米書2:27-28:『他們向樹木說,你是我的父;向石頭說,你生了我。他們以背向著我,不以面向著我;及至遭遇患難的時候卻說,起來拯救我們。你為自己作的神在那裏?你遭遇患難的時候,他們若能拯救你,就叫他們起來罷。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


6.信神是否一種心理作用,信則有,不信則無?

信則有,不信則無的心理現象,只能建立在客觀存在的事實上。

就如你聽說你遠房的親戚留了一大筆銀行存款給你,如果這筆錢不是客觀的存在,你即使去了銀行也得不到這筆不存在的錢。但是這筆錢若是客觀的存在,並且你主觀的相信有,而去銀行兌現,你就能享有這筆錢。你若主觀的不相信,而不去銀行兌現,那對於你來說,的確就是沒有這筆錢。如果你想查證你聽說的這筆存款是否客觀的存在,就必須主動的去銀行詢問才知道。

聖經中的信是接受,信神是聽到神的話就接受神。現在你既然聽說有神,你願否主動的去詢問一下呢?請作以下的禱告:「耶穌基督,你存在麼?你是真神麼?如果你是,我願意接受你,我願意認識你。」如果你作這樣的詢問,你必要發現,祂是真實的、客觀的存在,你也主觀的得到了祂。

希伯來書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

羅馬書10:17:『可見信是由於聽,聽是藉著基督的話。』

約翰福音1:12:『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7.我怎麼接受神?

答案很簡單,因為神造的人有靈、魂、體三個部分,我們的靈就是用來接受神的,就像手機裏的接收器是來接收無線電信號一樣。我們的口和心就像手機硬體的開關與運行的軟體,靈就是接收器。因此,只要用你的口和心,向這位神說:『主耶穌,我願意接受你永遠的生命,接受你作我的救主。』神就願意把祂永遠的生命傳輸到你的靈裏。

約翰福音一章12節說到『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從神生的,就有神永遠、不朽的生命。

因為神永遠、不朽的生命是無價的,人不可能用任何努力、苦修、善行,去交換或賺得神無價不朽的生命,否則就貶低了這生命的價值。因此,神願意無價的、白白的,賜給一切願意接受祂生命的人。聖經說,『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這並不是出於你們,乃是神的恩賜;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誇口』(以弗所書2:8-9)。

神創造我們的本意是要我們盛裝祂永遠的生命,活出祂聖別的性情,因此祂絕不難為我們,只要我們願意,“永垂不朽”就唾手可得:『我們原是神的傑作,在基督耶穌裏,為著神早先預備好,要我們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創造的』(以弗所書2:10)。

現在就讓我們來向神禱告,接受祂吧。

約翰福音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遠的生命。』

詩篇133:3:『…那裏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

羅馬書10:10-13:『因為人心裏信,就得著義;口裏承認,就得救…眾人同有一位主,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因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


8.世界上各種宗教的教導都有自己的道理,最後殊途同歸,信哪一個都差不多,那就應該尊重彼此的信仰。

如果信哪一教都差不多的話,就不必認真的信任何一教了。如果這個宇宙中沒有真神,宗教就只是人所創造出來的理論,被人操縱。那我們又何必要糾結在不同人造的宗教上,落入人的操縱裏呢?我們還是應該探索宇宙中到底有沒有神,如果有神,祂是誰? 

以賽亞書45:5:『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沒有神。』


9.為什麼我們要信外國的神?

基督說祂是神,並且是道路、真理、生命。祂從來沒有說祂是道理,乃說祂是真理。道理可能有文化、地域、時代的侷限性,但是真理卻是跨越人與時空的限制的。道理可以被改變,真理卻是永恆不變的。

科學是發現神的創造,也是跨越人的文化、地域、時代的限制的。如牛頓發現了神所造的地心引力,如果我們因為牛頓是西方人,就拒絕接受或否定他所發現的地心引力,這是非常愚昧的。同樣的,如果我們認為耶穌不是本國人,就因此拒絕接受或否認真神,這也是不智慧的。

約翰福音 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10.聖經中有很多神蹟,這似乎是違反科學,這是真實的麼?如果祂是神,為什麼不現在就顯個神蹟讓我們相信?

神的定義就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永遠活著的生命,所以神行人眼中的神蹟是完全可能的,只要祂願意。但是,主耶穌在地上,雖然行了許多人眼中的神蹟,還是有許多人看了神蹟卻不接受祂。因此主耶穌說,以後不再有神蹟了(馬太福音12:39),因為神蹟是為不信的人,但是不信的人看了神蹟,還是有可能硬著心不接受。

今天最大的神蹟,每天都在發生,就是有限、有罪、且短暫的人可以接受神無限、無罪、永遠的生命,只要人願意。今天神不再願意用人眼中的神蹟奇事來吸引人歸向祂,乃要人用祂所賜給人自由的意志,主動自願地接受祂所給的最大的神蹟,就是祂永遠的生命。當人向神求外面的神蹟時,神會反過來問人:你願意接受這個最大的神蹟麼?你願意成為真正的神蹟嗎?你願意嗎?

馬太福音 16:4:『邪惡淫亂的世代尋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預表基督的死與復活]以外,再沒有神蹟給它。耶穌就撇開他們走了。』

約翰一書5: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

約翰一書5:12-13:『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

約翰一書5:20:『我們也曉得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


11.如果信基督是導人向善,那麼好人是否就不用信基督了?

根據聖經陳明的真理,世上沒有絕對的好人。每一個人的內裏都有善有惡,只是在不同的景況、不同的壓力下,善惡的比例會不同而已。

如果一個人不相信有一位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永活的真神在主持天理,有賞有罰,有公義的審判,那麼作傷天害理的事情就歸咎於壓力的問題了。壞人在稍有壓力的時候,就作傷天害理的事情,好人在壓力很大又求告無門的時候,也會以「替天行道」為名而作出傷天害理的事情。

因此,人人都需要在這位永活真神的正義管轄之下,藉著得著基督的生命作內裏的力量,才有可能作個真正的好人。人人需要認識神、敬畏神、接受神,才有可能作一位在壓力下的好人。

羅馬書7:18:『我知道住在我裏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馬太福音19:17:『…只有神一位是善的。』

馬可福音10:18:『耶穌對他說,…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


12.我過得很好,為什麼還需要神?

好的標準是相對的。在沒有遇到神之前,沒有嘗過神的美善之前,我們也許覺得現在就過得很好。但是,如果可以遇見神,並且有機會嘗到與神合一的生活,那才是最高、最好的生活:能坦然無懼的面對未來,適得其所的面對現實的生活。你願意嘗試麼?如果你不願意,神並不會勉強你。但是,如果你願意接受神不朽的生命,就能過一種得其所在、美妙無比、與神是一的生活。你願意嘗試嗎?

約翰福音12:46:『我到世上來作光,叫一切信入我的,不住在黑暗裏。』

約翰福音12:36上:『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入這光,使你們成為光的兒子。』


13.我經常幫助人,生活也很充實,信耶穌豈不是多此一舉?

感謝主,社會需要更多願意幫助別人的人。但是,我們能為別人提供甚麼樣足夠、長久的幫助呢?

願意幫助別人的幫助者本身以及他們能提供的幫助終究是有限的、暫時的。而神卻是無限的、永遠的。如果我們真正希望我們的幫助能帶給對方足夠、長久的功效,我們可以在我們自身能提供的有限的幫助以上,給對方介紹一位能有長久功效的幫助者。最好這位幫助者可以超越時空的限制,在各種環境下與對方同在,應付他們各樣的需要。

這樣的一位幫助者就是造了人又愛人的神了。只有祂是無限的夠用,永遠的有功效。人的幫助與神的幫助是不衝突的,是可以魚與熊掌兼得的。既然能藉著人的善行將永遠的、無限的、從神而來的幫助介紹給需要的人,我們為什麼要拒絕這樣的兩全其美呢?

希伯來書4:14-16:『所以,我們既有一位經過了諸天,尊大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堅守所承認的。因我們並非有一位不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祭司,祂乃是在各方面受過試誘,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

 


14.追求心靈平靜的方法很多,何必要作基督徒呢?

最智慧的所羅門王說過『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傳道書1:18)。看來要平靜喜樂就要傻一點。難道我們的一生就是要平靜的歸於塵土嗎?那又何必來世上走這一遭呢?死人是最平靜的,傻子是最快樂的。難道我們的一生是要作傻子和死人,那不是連活著也是多此一舉嗎?

追求是動力的來源。一個人沒有追求,就沒有動力。一個人的價值取決於他的追求。因此,我們該問的是我們的人生該追求什麼?如果把平靜作為追求的目標,那結果一定是自我麻木、沒有動力,像一灘平靜的死水。但很多的追求又常常使人失去平靜。所以我們該問,人生要有什麼樣的追求才能既有動力,又有心靈的平靜。

真正有意義的平靜,是能同時活得有動力、精彩、有盼望,能經歷在患難中的喜樂、紛擾中的定力、動亂中的平安、缺乏中的滿足、富裕中的脫俗、盛名中的淡泊,這需要我們來認識並接受基督,像保羅一樣把認識基督、 與基督是一作為追求的目標。像他一樣活出一個在任何境遇中都極有動力,又有定力,平靜的生活。我們可以向神禱告:『主耶穌基督,我願意接受你的生命與性情,讓我經歷使徒保羅所說的一段話:「…我已經學會了,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富餘;或飽足、或饑餓、或富餘、或缺乏,在各事上,並在一切事上,我都學得秘訣。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裏面,凡事都能作」』(腓立比書4:11-13)。


15.如果神是愛,為什麼還會讓地震海嘯之類的災難發生,造成這麼多傷亡呢?

這的確是許多人心中存在的疑問,為何理當是全能又慈愛的神,會允許這樣的災情和苦難降臨在世上呢?當我們面對無辜的受難者時,我們感覺無比的心痛、無助、甚至無語問蒼天。沒有一個人此刻的回答足夠安慰人心,神的回答也很難在此刻被人接受。

或許當我們面對現實,向前舉步時,可以思考聖經中所啟示神與人的三重關係,這對我們以後的人生可能有些幫助。

1. 第一層關係:創造者與受造者的關係。

萬物都是神所造的,在創造者面前,受造者本是沒有發言權的。聖經說,『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同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羅馬書9:21)這經節說明,受造者是黏土,窯匠有權利把泥土捏成任何的形狀,泥土並沒有發言權。聖經又說,『惟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王。祂一發怒,地就震動;祂一惱恨,列國都抵受不住』(耶利米書10:10)。所以,當海嘯地震火山爆發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可以改變或抗拒它的發生。聖經甚至說,『禍哉,那與塑造他者爭論的,他不過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塊瓦片。泥土豈可對摶弄它的說,你在造作甚麼?』(以賽亞書45:9)神與人之間創造與被造的關係是事實,但確非神的心意, 因為聖經說,『祂並不存心使人受苦,使世人憂愁』(耶利米哀歌3:33)。因為人是在所有受造物中最特別的─我們乃是有神形像的器皿,為了盛裝神的生命,『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好結局,有指望』(耶利米書29:11)。

2. 第二層關係:父與子的關係。

當人真實願意相信並接受神時,神的生命就進到人的裏面,而神和人的關係立刻就從單單的創造與受造的關係,加深到了第二重─父親與兒子的關係,就是在神永遠的生命上有了聯結的關係。聖經說到,『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1:12-13)。神極其願意每一個人都成為神的兒子,藉著相信並接受祂,與祂有生命上的聯結,成為神家中的親人。兒子在家中,就有發言權,甚至有權要求父親兌現祂的承諾。比如,神曾經說過,祂是好牧人,相信祂的人不至缺乏,信靠祂的人不至羞愧。祂還說,祂的恩典夠我們用,祂的憐憫每日都是新鮮的。如此上好的應許,都是我們可以要求父神來兌現在兒子身上的。並且,當兒子有任何疑問時,都可以問父親,父親會照著兒子的情形來回答。兒子還可以在家中受到父親的供應、保護、管教、支持、督導、和引領(希伯來書 12:6)。有限的人竟能成為神的兒子,與神有如父子般親近的關係,已是何等的美好,但神還有比這更高、更美的心意呢。

3.  第三層關係: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聖經啟示給我們,神極其愛人,祂渴望與人一直同在。所以神渴慕的,不僅僅是與人有生命上的聯結,如同父與子的關係,更是希望與人隨時同在,如同夫妻間愛的關係。聖經說到,『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以賽亞書54:5)『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公義和公平,以慈愛,憐恤聘你歸我;也必以信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 (何西阿書2:19-20)。聖經一開始已經預表神人的關係有如丈夫妻子的成為一。在新約,更明說到基督與基督徒之間的愛有如丈夫與妻子之間的愛。『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以弗所書5:25),『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與召會說的』(以弗所書5:32)。因此,神與人更深、更高的第三層關係─乃是丈夫與妻子,彼此相愛,願意隨時同在直到永遠,愛情的聯結。神希望我們與祂不僅有對創造主的敬畏,有對父親供應、引領的感謝,更希望我們愛慕祂的顯現,如情侶般寶愛,享受彼此的同在,羡慕能隨時、永遠的在一起,完全合一(提摩太後書4:8)。聖經的結尾預告這神人的愛情長跑,「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喜樂:『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示錄21:2)。

若是我們能夠瞭解上述神與人這三重關係的真理,那麼當我們看見這些無可抗拒的天災時,我們可以智慧的抓緊機會謙卑下來,轉向這位大能的神,讓我們的關係,從創造者與受造者的關係,進到父親與兒子的關係,並且更深地進到新郎與新娘、丈夫與妻子的關係。而不是像一個怨天尤人的受造者,批評論斷創造者的作為,那是無濟於事的;乃是像兒子理解父親公義的作事原則,像妻子體貼丈夫真實的心意一樣。

是愛的神有祂的美意和作為,但祂卻願意給我們完全自由的意志來選擇我們與祂的關係。你願意信入祂並接受祂作你永遠的生命麼?親愛的朋友們,來吧!不再作個脆弱、自傲,抗拒創造者的受造之人,讓我們選擇接受祂永遠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子,更與祂緊密聯結有如另一半。那滿了真實而有永遠盼望的人生,正等著你來接受!

箴言9:10:『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撒迦利亞書12:1:『…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裏面之靈的耶和華…』


16.是不是我信主,就會萬事順利?不信主,就會招神處罰?

神就是神,不需要用獎賞和懲罰來引誘人,或勉勵人,祂樂意把自己啟示給願意認識祂的人。祂從不用任何手段或獎罰來吸引人或強迫人信祂或接受祂。祂只是把自己和祂的法則真實的呈現在人前,讓人自由選擇接受或拒絕。一切的結果也會照祂已經明明白白在聖經中啟示的法則而發生。

神造人之時永遠的心意與計畫,就如祂自己一樣,從來沒有改變過:就是希望人自願來選擇接受祂不朽壞永遠的生命(詩篇133:3),成為與祂相匹的配偶(以賽亞書54:5)。

雖然神對人最大的誡命是要祂造的人全心的愛祂(馬太福音22:37-38),祂卻不勉強人接受祂這美好的愛意。而是要人用祂賜給人的自由意志,自願的選擇來愛祂。神人之間的羅曼史有一點點勉強就不美了。

人若認識神,聽了神的話,根據神的規律行,自然就順暢,這並非神用福氣來驅使人或獎賞人。人若不聽從神的話,他的負面結局也是理所當然的。這是種瓜得瓜的律,不是獎賞與懲罰的問題。

神的律不會因人的是非、善惡狀況而改變,就比如說,神創造的地心引力,如果你要違背它,從樓上往下跳,摔傷了,這並不是神的管教與懲罰,而是科學的、理所當然的結果。如果你利用地心引力成就了什麼事,這也是科學的,理所當然的結果,不是神的獎賞,因為神的律本是如此。智慧的人就會藉著聖經竭力的去認識神的律、神的法則,順服神的律,而活得順利。

箴言9:10:『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加拉太書6:7-10:『不要受迷惑,神是嗤慢不得的,因為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為著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我們行善,不可喪志;因為若不灰心,到了適當的時候,就要收成。所以我們有了時機,就當向眾人行善,尤其是向信仰之家的人。』

詩篇133:3:『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

以賽亞書54:5:『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


17.為什麼基督徒還會遭遇不幸的事?

基督徒並非保了平安險、長壽險、幸福險的人。人有生老病死,人生有酸甜苦辣、悲歡離合,無論接受神,不接受神,這些都是人生必經之路。基督徒也不例外。接受了基督以後,也照樣有逆境順境,有苦有樂。因為神的旨意不是要改變人的環境,而是要改變在環境中的人

基督徒的人生是永不孤單的,因為我們的一生有神同在。我們有一位無所不在的良師益友、終身伴侶。我們不怕面對人生的境遇。因為祂的生命是適應一切的生命,祂的恩典是永遠夠用的。基督徒雖有順境與逆境,卻沒有倒楣的事。因為每一件事都能讓我們在過程中經歷和享受祂是奇妙的策士、永遠的父、全能的神、和平的君並好牧人。

我們雖經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祂與我們同在。有了基督,逆境反而能使我們經歷神超越一切的生命與能力,在我們的人生過程中留下神永恆的痕跡,那存到永遠、最有價值、不朽壞的成分。

詩篇23篇:『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祂使我的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


18.如果神是無所不能的,應該我要什麼,祂就給什麼。那為什麼我有時誠心禱告卻不靈驗?

神的確是無所不能的,但祂不是無所不肯、有求必應的。

一般人的概念,以為神是一個沒有主見、想法,坐在天上等著人去告訴祂,或用金錢、誠心、眼淚、善行、立志、哀求等來賄賂、收買、打動祂,好使祂幫我們完成自己的計畫,滿足我們的要求、願望。然而聖經啟示我們,神是一位有主見、有想法、有意見、有計劃、有目標的神。祂正在主動地尋找以靈和真實敬拜祂的人,完成祂永遠的定旨。

相比之下,肯聽人使喚、接受人的賄賂完成人的旨意的,一定不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永活的真神。神不肯作人萬能的助理。如果人的祈禱是合乎神的性情,不偏離神的定旨,在祂愛和公義的原則裏,祂會肯答應我們的祈求。否則,祂即使能,也不肯。因為惟有祂是神,是主。

另外,神也是愛我們的父。作父母的人一定知道,對孩子的要求是不能有求必應的,因為很多孩子提的要求其實對他們並不好。比如小朋友喜歡吃糖果,但是家長不會一味地給他們糖果吃,因為這樣會損害他們的健康。神是愛我們的父,祂知道什麼對我們是最好的,祂也知道什麼時候給我們是最適合我們的。因此,祂不會盲目的答應我們的要求。祂會在恰當的時候給我們最需要的。

有人也誤會以為禱告像是走到販賣機前面,選定一個飲料,投幣,然後飲料就要掉下來。飲料若是沒有掉下來,就是投幣不夠或是販賣機壞了。但是神並不是一個販賣機,我們的禱告也不是投幣;禱告乃是與神溝通,來接觸神,並藉著禱告來認識神。如果我們心轉向神,我們所說的一切,神都聽到了,祂既不聾也不啞。祂沒有照我們的意思成全我們的禱告,並不表示祂沒有聽見。祂的沉默或許就是一種答案,或在祂聽到我們的祈求之後,祂有另外祂看為更好的安排。如果我們真的在乎祂是怎麼想的,我們可以繼續誠心求問祂,神就會藉著聖經中的話語回答我們。

馬太福音7:8:『因為凡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馬太福音6:31-33:『所以不要憂慮,說,我們要吃甚麼?喝甚麼?披戴甚麼?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急切尋求的,你們的天父原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但你們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就都要加給你們了。』

歌羅西書1:9-10:『所以,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和悟性上,充分認識神的旨意,行事為人配得過主,以致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工上結果子,藉著認識神而長大。』

啟示錄4:11:『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能力的,因為你創造了萬有,並且萬有是因你的旨意存在並被創造的。』


19.我相信基督之後為什麼要受浸?

如果受浸是一個人建立的宗教儀式,我們就可以完全忽略它,不必再討論。

但是,如果這是神定立進入神國的作法,那我們就需要照作,以完成從黑暗的權勢移民到神愛子光明國度的手續(歌羅西1:13)。主耶穌雖是無限的神,但當祂來到地上作第一位神人的時候,也主動的去施浸約翰那裏受了浸,照著神新約的規定,作了榜樣(馬太福音3:15)。

當我們心裏接受基督作生命,口裏承認基督是救主,神就將祂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我們就從神重生了(約翰福音1:12-13)。這樣,我們就能看見神的國,就如我們接到另一個國家的移民許可與發的簽證,使我們看見我們有資格和權利成為那個國家的國民(約翰福音3:3-5)。但是,我們還需要正式公開地經過海關進入那個國家,才算完成了這個移民手續。

作基督徒不僅是裏面接受神永遠的生命而已,在外面也要開始一個新的生活。就像我們進入了一個新的國家,在那個國家裏展開了新的生活一樣。所以信而受浸,才完成了成為神家中的親人,神國的子民的第一步(馬可福音16:16)。

移民神國的許可是由神照著我們的相信與接受發給我們的,但是還需要我們主動地去受浸以浸入基督的身體,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哥林多前書12章)。完成這個移民手續,才正式地開始在神國、基督身體中的新生活。我們的相信是邁出了進入神國的第一條腿,要完全進入神的國,另一條腿(受浸)也必須跟進。

在使徒行傳第二、八、十六章所記載的信而受浸的例子,都是一相信就受浸了。或許有人認為相信之後需要接受一些對神國和聖經的教育才夠資格受浸,但是聖經明確的表明心裏相信、口裏承認是受浸的唯一條件與資格。因此,更好的方法就是儘早受浸,移民到神國,才能更貼切地在主觀和客觀上認識神國的一切。

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了耶穌之後,只過了三天,神派遣亞拿尼亞給保羅施浸,亞拿尼亞就對保羅說,『現在你為什麼耽延?起來,呼求著祂的名受浸』(使徒行傳22:16)。所以,你如果心裏接受了主耶穌,也開口禱告接受祂作你的救主,那何必耽延而留在黑暗的權勢裏呢?起來,呼求著祂的名受浸吧!儘早移民到神愛子的國裏,開始一個新生活。 

歌羅西書1:13:『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裏。』

馬太福音3:15:『耶穌回答說,你暫且容許我[受浸]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於是約翰容許了祂。』

約翰福音1:12-13:『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馬可福音16:16:『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

哥林多前書12:13:『…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

哥林多前書 12: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

以弗所書1:22-23:『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並使祂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召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


20.基督徒為什麼需要聚會?如果要聚會,一定要去教堂嗎?

基督徒是有基督生命的人,每一個生命都需要一個適當的生態環境才能生存並成長。譬如魚的生命就需要活在水裏,鳥的生命就需要活在空氣裏,基督徒就需要活在基督徒中間,基督的生命才能正常地成長與成熟。魚如果離開了水,剛開始會掙扎,過一陣子就沒感覺了。基督徒離開了基督徒的聚集,過一陣子就難感覺到基督的同在了。所以聖經說,『不可放棄我們自己的聚集,好像有些人習慣了一樣,倒要彼此勸勉;既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希伯來書10:25)。

基督徒參加基督徒的聚會,也像回家與親人團聚一樣,回家是不需要理由的,不回家才需要理由。

人常常以為到教堂才能找到神,但聖經告訴我們,『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使徒行傳17:24)。因此,祂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教堂或廟裏,等著人偶爾去看祂一下,祂要安家在祂自己所造的殿裏,就是我們,(哥林多前書3:17下,)我們的心就是祂的安家之處。人若要找神,就要去祂的家,祂的家就是祂家人的聚集,可以在海邊、山上,任何房子裏。你願意讓你的心也成為神安家之處,使你與神都適得其所嗎?你可以作一個簡單的禱告:『主耶穌,我願意邀請你安家在我心裏,阿們』。基督徒聚會是如魚得水,輕鬆自在,享受了家人的供應,就像充了電,加了油一樣。所以歡迎你常常參加基督徒的聚集。

哥林多前書3:16:『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面麼?』

哥林多前書3:17:『…因為神的那殿是聖的,你們就是這殿。』

以弗所書3:17:『以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裏。』


21.為什麼說《聖經》是神的話?

問這個問題的人可能沒有認真地看過聖經,認真研讀過聖經的人就不會懷疑聖經是神的話了;就像看過Living History這本書的人,就不會問為什麼它是Hillary Clinton寫的。《聖經》從最早寫的約伯記(約西元前1500年)到最後寫的啟示錄(西元90-94年之間),歷經1600年左右,共有四十多個作者。他們有不同的生活背景、社會地位、文化程度,他們生於不同的時代,大多沒有見過彼此,卻在沒有相互溝通之下,共同寫出一本書,彼此呼應,說出同一位人物。舊約稱祂為耶和華,新約稱祂為耶穌─耶和華救主。

雖然聖經是藉著這四十多位人寫出來的書,我們卻必須驚歎,它的內容不是人可以寫的。它的內容不迎合人的口味,不討好讀者的興趣,不尋求人的贊同。它有歷史,卻不只是歷史書;有道德倫理卻不只是道德倫理書;有文學卻不只是文學作品;它是一本平直地陳述真理的書,『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你們必認識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聖經更是一本啟示神是生命並分賜生命的書,藉著聖經耶穌向我們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下)。

認真看過聖經的人,會發現聖經是一本奇妙的書。它是一本造了人的神藉著祂所造的人寫的書,為了向人啟示神自己。書中神自己用第一人稱多次說,『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別神』(以賽亞書45:5)。

從聖經的第一章第一節,這位神開宗明義的告訴我們,祂創造了諸天與地,與天上地下一切存在之物。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在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都是在祂裏面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並為著祂造的(歌羅西書1:16)。

在聖經的末尾,祂白紙黑字地把將要發生的事指示我們,祂預言第一個天和地要過去,祂描述了一個新天新地。祂也大膽地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示錄21:6,22:13)。聖經中神的話,將奧秘的神啟示給我們,顯明給人。

在聖經的中間,祂還非常爭議性的告訴我們,『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沒有神;你雖不認識我,我卻給你束腰;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我是那形成光,又創造暗,造作平安,又創造災禍的;我是那造作這一切的耶和華』(以賽亞書45:5-8)。聖經中,神說的話常引起眾人的爭議,祂並不因此掩飾、妥協、或避諱不言,祂願意承擔一切的責任。祂說,『我沒有在隱密中、在地的黑暗之處說話;…我耶和華所講說的是公義,所宣揚的是正直。你們要說明並題出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罷。誰從古時將這事說給人聽?誰從起初說明這事?不是我耶和華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沒有神。地極的人都當轉向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以賽亞書45:19-22)。祂如此有膽量、有擔當,祂不懼怕人、不討好人,不需要人的贊同,因為祂是神,不是凡人。

這樣公義正直的神卻又是愛人至極的神。舊約中耶和華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了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了你。』(耶利米書31:3),『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公義和公平,以慈愛和憐恤聘你歸我;也必以信實聘你歸我...』(何西阿書2:19-20),新約中論到耶穌,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約翰福音3:16)。約翰福音13章1節說,『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加拉太書2章20節更說,『基督愛我,為我捨了自己。』祂捨了自己來愛我們,就是要將神永遠的生命給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甚至成為祂的新婦。沒有人比造了人的神更愛人了。

愛我們的神給了人類自由,我們可以選擇作只把頭埋在沙裏的駝鳥,忽略這本書與這本書中啟示的神。我們也可以議論祂、批評祂、取笑祂、輕視祂。我們也可以認真地來認識祂。最終,人是躲避不了神的,祂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神(耶利米書17:10),祂樂意向自願尋找祂的人啟示祂自己(加拉太書1:16)。

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言9:10)。如果任何人願意謙虛地來認識祂,就會發現,這本書的作者是真正的權威,可以解答人一切的疑惑。因為祂不是另一位同樣有疑惑的人寫的,而是造了人的神寫的。神既造了人,祂就對人的一切瞭若指掌。祂自己還曾經來經歷過人生,成為最權威、最有資格解答人一切疑惑的作者。人所有的疑惑,都可以從這本書中之書找到答案。當我們找到答案之時,也會驚歎,原來神自己就是一切疑惑的答案

讓我們選擇來藉著聖經認識這位造了我們,可以解答我們一切疑惑的神吧!

提摩太前書2:4:『神願意萬人得救,並完全認識真理;』

使徒行傳4:1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22.我看了聖經,但實在有很多地方沒法接受和認同,那我還能成為基督徒嗎?

聖經是神的話,神說話和作事都不需要人的同意和認可。如果神要徵求世人同意才讓太陽從東邊升起,那我們也許都見不到太陽了。如果我們找一位我們能夠完全贊同的神,那這位神豈不是和我們一般見識,那自己作神不就好了嗎?

真神是不需要人作祂的參謀或顧問的:『深哉,神的豐富、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道路何其難尋!誰曾知道主的心思,誰曾作過祂的策士?』(羅馬書11:33-34)。認識聖經,並非靠人的知識,而是要靠神的啟示。 知識使人驕傲,啟示使人謙虛。知識使人自以為是,啟示使人認識「我是」的神。『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賜給你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你們充分的認識祂』(以弗所書1:17)。

還好,人接受神並不需要先在思想上瞭解和同意祂,好像加入一個社團。基督徒是願意單純的接受神永遠生命的人。就像小孩有時不瞭解,也不同意父母的作法,但不能因此就不認父母,不接受他們的愛。

我們若先接受祂的生命,就可以領受祂的啟示,而漸漸的認識祂。請你作一個簡單的禱告:『耶穌基督,我願意認識你,雖然聖經有些地方我不懂,也不認同,但我願意接受你作生命,求你賜給我智慧和啟示的靈,讓我能夠明白聖經的話,充分的認識你,阿們。』

提摩太前書2:4:『祂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完全認識真理;』

以弗所書1:17:『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賜給你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你們充分的認識祂。』


23.我們為什麼要看聖經?

神是肉眼看不見的,我們想要認識神,就必須從祂向我們說的話來認識祂。聖經就是神向人說的話,為著向人啟示祂自己,『...話就是神』(約翰福音1:1)。聖經是神國的語言,就像我們要到另外一個國家去,與那個國家的人民溝通,我們必須學那國的語言,才能順暢的交流。神國的子民,如果不看聖經,聚集的時候,繼續講人的話,發表人的意見,那豈不把神的國降低成了人的社團活動嗎?

再說,如果我們不看聖經去認識這位神,我們心中的神很可能是自己所想像、假設,甚至迷信的偶像,而非真正的神。所以看聖經是絕對必要的

『這聖經能使你藉著相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備,為著各樣的善工,裝備齊全。』(提後3:15下-17)

約翰福音1:1:『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

歌羅西書3:16-17:『當用各樣的智慧,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你們裏面,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凡你們所作的,無論是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裏,藉著祂感謝父神。』


24.基督徒是不是一群現實世界裏的失敗者,想以信仰逃避現實?

接受基督作生命,不會有不勞而獲的事,因為神是公義的,而聖經中也清楚陳明『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哥林多後書 9:6)。正常的基督徒是過著正當的生活,有基督生命的正常人。他們不必逃避現實,因為他們可以在基督適應一切的生命裏面對現實。他們可以與那永在的神聯結,住在基督裏,面對現實的生活。

有些世人選擇過著活在當下沒有遠慮的生活。其實,沒有遠慮的當下,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是絕望與放任的表現。並且沒有遠慮,必有近憂。另一面,沒有當下的遠慮,也只是不切實際的幻想與自欺。基督徒絕對不是活在虛幻裏不努力面前,只等著不勞而獲地被神溺愛,再坐享其成地被帶上天堂的人;反而,正確的基督徒是積極面對生活,勤奮經營每一天,有勞有獲,對人生有篤定的盼望,不僅活在當下,還能聯於永恆,這才是兩全其美的生活。

歌羅西書1:27:『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的榮耀在外邦人中是何等的豐富,就是基督在你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

腓立比書3:13-14:『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取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竭力追求,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召我向上去得的獎賞。』


25基督徒傳福音是不是功利的想要得到,並為了更大的回報與榮耀?

基督徒傳福音不是為了得到更大的榮耀,而是為了與人分享他們已得到的榮耀。正常的基督徒傳福音時,是沒有任何索取回報的企圖的,因為我們已經白白的得到了最大的賞賜,就是基督活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藉著傳福音去追求榮耀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因為沒有任何回報可以超越、增加、或補充基督徒已經得到的最高榮耀。任何“功利”的想法或作法都褻瀆了這個榮耀的價值。

歌羅西書1:27:『…基督在你們裡面成了榮耀的盼望。』

歌羅西書3: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羅馬書8:28-30:『還有,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為神所預知的人,祂也預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祂所預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作者:王嘉陵)



引用來源: http://www.luke54.org/view/25/4253.html#1#ixzz2oIiBit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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