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
收土地增值稅。其納稅義務人分述如下:
一、有償移轉:如買賣、交換,以原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二、無償移轉:如贈與,以取得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土地增值稅稅率:
一、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稅率:10%
二、一般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稅率分3級:
1、持有期間未超過20年,第一級20%
2、持有期間未超過20年,第二級30%
3、持有期間未超過20年,第三級40%
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適用條件:
一、一 生一次
1、戶籍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
戶籍登記
2、產權限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
、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3、現值限制: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佔基地公告現值
10%者,不適用之。但自用住宅建築工程完工
滿一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4、使用限制:土地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
5、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
未超過7公畝
6、次數限制:一人一生只能享用一次
二、 一生一屋:符合下列條件,不受上述一次之限制
1、戶籍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
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連續滿六年
2、持有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
售前,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
3、使用限制:土地出售前五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4、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
未超過3.5公畝
5、屋數限制: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另外,土地所有權
人先購買自用住宅用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
日起一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者,亦符
合規定
申請應提出文件:
1、應於土地現值申報書註明自用住宅字樣(一式四聯)
2、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與戶政機關電腦連線者可免附)
3、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4、契約書影本
5、向當地稽徵機關申請辦理
符合農地農用者,經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需附農地農用證明
配偶相互贈與,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因繼承而移轉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符合重購退稅條件者,可申請土地增值稅退稅